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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发出广泛开展创建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活动的倡议
daj.yiwu.gov.cn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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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随之产生大量反映新农村建设发展历史面貌的档案资料。这些客观真实记录,也是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在提高基层政权、居民自治组织管理水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维护农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引导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近日,市档案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开展集中蹲点调研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对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进行调研。并对开展创建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活动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镇街道档案工作职能,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岗位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农村新经济组织的档案管理,加强对村(居)创建省示范档案室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进一步深化“三农”档案工作,夯实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体制,加强管理。各行政村、居委会应将档案工作列入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村(居)级档案的收集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村(居)级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参照《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积极做好各项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做到统一收集、分类整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防止档案散失,暂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村可将重要的档案委托镇政府代为保管,以确保村级档案的安全。
  三、围绕中心,务求实效。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活动,要坚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旧村改造、村庄整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小康村、示范村、文明村中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按照《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开展示范档案室建设工作,使村级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村创建活动真正成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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